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驻梁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市场估计体系,按照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对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调整更新方案已于2010年12月22日经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通过。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济国土资字[2010]299号文件的批复意见,现将梁山县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如下:
梁山县城区土地级别共分为四级,其界限为:
一级土地:北到青年路,沿水泊中路到嘉城中专;南至金城路,沿张坊教育中心南界址点到梁山山体;西到龟山、凤凰山山体、凤园路,沿迎宾路到水泊西路;东至梁山山体、越山北路、水浒山庄、建设一路。
二级土地:北至工人路、北关小学;东到建设一路、生活路;西至公明路两侧到银河停车场和一中汽修厂、凤凰城、西环路;南到金城路、山水家园。
三级土地:北至北环路、龟山河,西至蒙馆路、西环路,东至东环路,南到南环路、沿水泊南路到轴承厂。
四级土地为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地范围以外的区域。
各级土地级别中,不同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为:一级土地商业用地1130元/平方米,住宅用地87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35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商业用地782元/平方米,住宅用地64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328元/平方米;三级土地商业用地476元/平方米,住宅用地38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230元/平方米;四级土地商业用地285元/平方米,住宅用地248元/平方米,工业用地165元/平方米。在每一级土地中,根据区位、交通、基础设施等宗地条件,按一定比例增减宗地地价。
凡县城区内的土地实行出让、转让、租赁、抵押、拍卖等,均以上述基准地价为基础,评估宗地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