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我们是完全有事实依据。
即使没有企业标准,我再证给大家看,为什么农夫山泉的标准不存在执行标准低的问题,农夫山泉不等于只执行国家的,不等于只执行地方标准,任何一项指标都是从严管理,农夫山泉执行的企业标准,是将两个标准合二为一,再增加了标签上的明示值。这个构成了农夫山泉向消费者进行生产的基数,对标准问题,公众可能不懂,但《京华时报》不可能不懂,也不能不懂。
第二个问题,《京华时报》和农夫山泉到底谁在说谎。《京华时报》在刊发第一篇报道前,从未就自来水问题采访过农夫山泉的人。在4月17号的报道中,却描述了一个采访过程,大家可以详细地看一看4月17号的报道,让读者感到以此问题《京华时报》采访过农夫山泉,然后才发稿。我们现在还原这个过程。《京华时报》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7:24分,发给农夫山泉工作人员一个采访提纲,这个采访提纲大家看第一条浙江省DB33833于广洲地方DB44,瓶装天然饮用水定义是否相同,为什么农夫山泉在广州万绿湖取水点不采用广东的标准,而采用浙江的标准,对媒体质疑违法行为,企业怎么看?第二2005年浙江地方标准再了修改,新标准都降低了要求,作为新的标准制定方,当时为何要做降低浙江省的地方标准。第三,对最近报道出的多个农夫山泉的质量事件,有何评价?四,对农夫山泉此次的事件,公司是否认为有竞争对手幕后所为。这是4月9号17:24分《京华时报》发给农夫山泉的采访提纲。农夫山泉的工作人员在19:02分回了这个采访提纲,小红姐,我刚在开车,我新手不敢接电话,看了采访提纲,也仔细看看,这两个标准定义名称相同吗?这是4月9号19:02分。
再看细项,细项当中是4月10号17:30分以前,这两个通话记录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就是这两个个体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因为《京华时报》在刊发这篇报道以前,发过采访提纲,的确发过采访提纲给农夫山泉,农夫山泉这个回复可以批评为不认真,但是不等于就此问题采访过农夫山泉,也就是说就此标准和自来水的问题采访过农夫山泉。现在看起来,这个就是一个局,新闻工作者准则,批评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的不同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的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新闻分析及评论文章要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公正评判、准确引导。我们有理由怀疑业内人士是谁,《京华时报》有必要向公众公开这一新闻来源。
第三个问题,《京华时报》有没有权确定废除DB33,《京华时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出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既出的既字根据我的理解是已经出了,已经有了,国家已经有了天然水的质量标准,请《京华时报》能不能出示天然水的国家标准。DB3833是目前天然水标准中相对完善,相对要求比较高的标准,而且是行政级别最高的天然饮用水的标准,DB3833与19298共同监管,水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体系,共同监管形成了农夫山泉基本对公众承诺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新标准出台哪些单位有权说,卫生计生委有没有说过,国家标委会有说过?质监部门有没有说过?如果没有,《京华时报》是否有越界指法之嫌,国家的司法体系是要每个人来遵守和维护的,秩序有时候大于公正。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任何社会最重要的法律环境,食品安全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如果新的国家标准发布以前,地方标准先行废止,这种无序社会的法律真空,谁来承担责任?
第四个问题,5月2号以后,《京华时报》对法律失去了敬畏。5月3号,《京华时报》头条最醒目的位置刊发了下架农夫山泉的消息,这一行为竟然有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发布。据我所知,只有国家执法部门和政府执法部门才有权决定和执行产品下架,如果一个民间组织就可以决定某一产品下架,食品安全的市场秩序岂不大乱。
这个是网友的疑问,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民间组织无权执法,《京华时报》不可能不懂,但未何要在这样醒目的位置刊登农夫山泉下架这样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各地。这样的行为是我们新闻工作者所具备的?
第五个问题,对《京华时报》的友善提醒。《京华时报》有没有权力在声明中自称是“党的一家负有社会责任的媒体。”党是一个伟大光荣的整体,我们认为每一个单位不能借党的名义压制被批评者,压制平等对话的权利,压制任何一家公民企业。
结束语:虽然农夫山泉在这次不如自来水的过程当中,伤害巨大,但是舆论的自由发表权,无论如何在推动老百姓对食品安全体系和饮用水标准体系的进一步的关注,这种关注是我们需要认真来欢迎和认真来思考的。一个社会任何权利都必须有其权界,并保障和尊重每个个体的自由,尤其是言论的自由,平等对话,这不但是为自己,也是为了整个社会。像《京华时报》现在这样,用大量的版面,让被批评者屈服于自己的意志,并臣服于自己的意见,在本质上讲这是一种舆论暴力,在这种氛围下,绝不可能产生有活力的创新型的公民企业。农夫山泉认为,《京华时报》的批评尽管对农夫山泉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引发了公众对饮用水问题的关注有其积极意义,这既可以帮助消费者在构建相关饮用水知识体系,也客观上提醒了农夫山泉,自己去看一看问题,管理上的问题不作,农夫山泉诚恳地希望媒体能够监督,我们欢迎监督,我们欢迎任何不同的意见,只要是善意的,农夫山泉,只要是不致以致命的,农夫山泉都表示欢迎。
下面请《京华时报》的记者们先提问题。
《京华时报》:感谢各位媒体来听这场发布会,我是《京华时报》的记者,我们现在需要在我提问之前,先重申几点,刚才钟董事长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篇幅阐述农夫山泉对这件事情的态度。第一我们来重申,我们自4月10号以来的报道根本就不是和农夫山泉一家企业所谓的争风,我们的报道每一篇都经得起推敲,而且都是客观报道,而农夫山泉在全国数百家传统媒体还有网媒购买广告的行为则属于谩骂和不理性。我们也高兴看到农夫山泉回归理性,采用法律手段,起诉《京华时报》,而不是之前的卖版和谩骂,我们相信法律最终给这个事情最终是客观公正的结论。
现在我需要阐述刚才钟董事长提的一些问题。第一点,国家关于饮用天然水是有国标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表示,采用瓶桶装水目前按照食品管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卫生标准,也就是说自来标准,同时瓶桶装卫生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农夫山泉在其包装上明确表示其瓶装水属于饮用天然水,因此它必须符合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也就是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本身是有国标对其进行规范的,无需单独制定地方标准,而刚才钟董事长说饮用天然水没有国标,卫生计生委明确发文,在官网上都挂出来了,我们报道都引用了。
第二个问题所谓浙江地标的问题,浙江地标早就应该废止,这个我们需要阐述一下。国家标准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既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工业产品安全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对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进行废止。近日国家计生委又向各地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说法,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地方标准早就应该在数年前应该废止,而现在还赫然打在全国出售的瓶子上,这个标准GB33383里面关于铬、砷都已经低于国家标准。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都可以拿出这样的标准放在一起对比,就可以看出它的宽松还是严格。
现在我需要提问的问题,刚才钟董事长在演讲的时候说了一下浙江DB33/383标准,钟董事长也承认浙江地标低于国标,钟董事长后来又讲浙江DB33/383是先进的标准,我就不明白了,而且我觉得在场各位媒体也应该困惑了,钟董事长一会说它低于国标,一会讲这是先进的标准,这样的逻辑是怎样的?请钟董事长给一个回答。钟董事长承认浙江地标低于国标,为什么农夫山泉还在自己瓶子上还赫然标示明示地方标准,而不采用更严格的国标和企业标准,据我们所知农夫山泉曾经使用过严格的企业标准,为什么最后又放弃自己更严格的企业标准,而采用低于国标的地方标准?
钟睒睒:第一我不知道大家,百分之多少的记者朋友还没有理解国家强制标准的意义。也就是说国家食品安全法当中规定任何食品经营单位首先要符合的就是GB5749—2006,也就是你生产以前所有的水必须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标准从刚才《京华时报》的先生提到的所有铬、砷、硝酸盐、溴酸盐都已经规定,这个标准必须要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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