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曲靖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加快,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曲靖市中心城区土地价值得到了明显提高,而 2008年公布实施的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优化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曲靖市中心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测算,测算成果于2010年6月30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的验收,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用〔2010〕343号文件下发了验收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以下事项进行公布实施:
一、基准地价的内涵 在正常的土地市场条件下,土地开发程度为商业、住宅用地I-IV级及工业用地I-Ⅲ级区域“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商业、住宅用地V级及工业用地IV级区域“四通一平”(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平);各类用地的最末一级为:区域“三通”(通讯、通电、通路)。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二、基准地价的范围 此次定级范围东至曲胜路以东150米,北至麒麟区与沾益县交界处,南至曲靖市城市远景规划区,西至规划轻工业园区,共9596.03公顷。 三、本次基准地价成果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一年。在此次更新成果的基础上,按《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要求,在曲靖城区分区分用途选取地价监测点,建立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库,对基准地价适时更新。 四、具体事项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曲靖市中心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基准地价。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曲靖市中心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基准地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