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六十三个城镇,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近期规划区以及重点建设用地区域,总面积550平方公里。 廊坊市区、万庄镇、九州镇、东沽港镇、葛渔城镇、码头镇、落垡镇。 泃阳镇、燕郊镇、高楼镇、黄土庄镇、李旗庄镇、段甲岭镇、皇庄镇、杨庄镇、齐心庄镇、新集镇。 大厂镇、夏垫镇、祁各庄镇。 淑阳镇、安平镇、渠口镇、蒋辛屯镇、刘宋镇、五百户镇、安头屯镇。 永清镇、里澜城镇、后奕镇、韩村镇、别古庄镇。 固安镇、牛驼镇、柳泉镇、马庄镇、宫村镇。 霸州镇、胜芳镇、信安镇、南孟镇、堂二里镇、煎茶铺镇、杨芬港镇。 文安镇、左各庄镇、新镇镇、史各庄镇、赵各庄镇、滩里镇、德归镇、大柳河镇、苏桥镇、兴隆宫镇、孙氏镇、大留镇。 平舒镇、里坦镇、留各庄镇、大尚屯镇、权村镇、旺村镇、南赵扶镇。 九个开发区并入相邻城镇。 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准 1、廊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标准
2、廊坊城镇基准地价标准
廊坊市(含各县、市、区)基准地价是估价基准日在2007年1月1日,各用途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业40年、工业50年、住宅70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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