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乌海市农用地“等、级、价”体系,科学量化区域内农用地质量及其分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乌海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表,有关成果已经自治区验收备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