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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欧洲太阳能市场对中国光伏更有利?
发布时间:2013-06-17  来源:工业电器网 

  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这场从去年9月份开始的反倾销调查,终于尘埃落定。这让中国光伏雪上加霜,也令欧洲光伏蒙上阴影。
 
  欧盟直到最近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但其他市场的稳步发展也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新希望。据笔者了解,中国知名光伏企业中阿特斯太阳能、晶澳太阳能和韩华新能源已经在今年一季度做出了战略调整:撤出欧盟市场,进军其他新兴市场。而上述三家企业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光伏前景一片光明的日本。

 
  不过笔者认为,仅调整海外布局是不够的,中国企业未来6个月要想赢得挑战,最好彻底放弃欧洲市场,以避免“双反”带来的风险。搬迁或者外包在欧洲的业务是解决中欧矛盾的最佳方法。
 
  例如中电光伏就把在欧洲的工厂搬到了别处。该公司把好几条150兆瓦的太阳能组件生产线转移到土耳其,新址今年1月已经顺利投产。据悉,另一条100兆瓦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线3月份也已经安装到位。
 
  阿特斯则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奎尔夫开设了一家光伏组件厂。在北美设厂的运营成本肯定高过中国大陆,但可以计入毛利率。开设奎尔夫工厂是以安大略省推行上网电价补贴为交换条件的。然而日本向世贸组织(WTO)提起诉讼,反对这项补贴,因此安大略省能源部根据世贸裁决,决定自今年5月31日起取消这项政策。此举可能导致阿特斯为压缩成本,而让奎尔夫工厂引进中国产的光伏组件。这些借道加拿大进入欧洲的“中国造”光伏组件不但能避免临时性“双反”,还可避免有可能于年底实施的长期性“双反”。
 
  另一家企业韩华新能源通过其母公司韩华化学以及子公司韩华Q.CELLS获取免税元件。韩华Q.CELLS在德国和马来西亚都有电池厂,而且在德国还有一家光伏组件厂,因此能为韩华新能源提供免税元件。
 
  如上文所说,避税的第二种途径是业务外包。昱辉阳光是其中最著名的案例。该公司在南非、印度和波兰分别设有外包基地。虽然此举导致运营成本显著上升,但昱辉通过计算发现,巨大的需求能够弥补成本上升造成的利润损失。按照欧盟最高可征收47%反倾销税的说法,光伏产品每瓦成本将增加0.28美元,再加上 0.20美元/瓦的额外外包成本,每瓦成本增加0.48美元,即便如此,昱辉仍然有利可图,尤其是在价格受反倾销税影响必将上涨的情况下。
 
  中企逃离欧洲的趋势日益明显。据监测,今年一季度,晶澳能源出货量的20%目的地为欧洲,公司计划2013年全年销往欧洲的产品不超过上述比例。还有上文提及的阿特斯,其公司收入的1/4来自欧洲,一季度销往欧洲的产品占出货量的30%,但该公司决定二季度将比例降至10%。最突出的例子是韩华,韩华打算 2013年下半年仅安排60兆瓦出货量给欧洲,远低于早前估计的600兆瓦规模。
 
  中国行业网站光伏太阳能网统计的4月出口数据显示,晶澳对欧出口量占出货量的12%,阿特斯这一比例为30%,韩华为40%。目前笔者并不知道阿特斯到底通过旗下加拿大工厂向欧洲出口了多少光伏组件,但是知道这家企业从中国出口到欧洲的大部分产品目的地都是克罗地亚,后者今年7月1日才算正式加入欧盟。如果不算克罗地亚,阿特斯销往欧洲的产品数量只占到出货量的18%。
 
  还有其他的中国光伏企业表示做好了应对欧盟征收反倾销税的准备,但具体细节不得而知。据了解,部分企业为了避税,采取的极端手段包括增加欧洲库存,以便下半年直接在欧洲销售。英利、昱辉、天合光能和晶科能源四家企业4月份出口欧洲的产品数量占出货量的比例分别为72%、63%、61%和57%,都比较高。但需要提醒的是,这样做并不能排除反倾销税的追溯权,换而言之,即便现在加大欧洲库存,中国企业仍有可能遭受经济损失。
 
  无论是缩小欧洲业务,还是采取其他方式应对欧盟反倾销税,对行业而言都是一个积极信号。只要采取措施,中国企业和行业投资者就不必惧怕“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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