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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过《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2-28 14:43:54  来源:消费日报 

  从商务部网站获悉,近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74次部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器电子等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频率提高,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日趋活跃。新形势下,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对旧电器产品的流通管理,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秩序,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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