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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过《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2-20 14:42:36  来源:百方网 

  2月17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74次部务会议,听取部省合作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近年来商务部开展部省合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汇报。会议认为,部省合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商务部和地方工作资源,加强了部省间协调配合,引导和激励各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经济政策,推动实现我部商务工作总体目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器电子等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频率提高,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日趋活跃。新形势下,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对旧电器产品的流通管理,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秩序,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在京部领导及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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