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明明承诺包修两年、6万公里,谁知汽车行驶公里数才15000公里时商家就出尔反尔,拒不承担更换发动机的责任,9月4日,记者从平桥执法大队获悉,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汽车经销商无条件免费为消费者周先生更换了一台同型号的原厂发动机。
据了解,2012年5月,周先生在贵阳市经开区西南环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花16万元购买了一辆外
国品牌汽车,当时商家就书面向他承诺:车子的包修期是2年、6万公里,今年6月中旬,周先生在开车过程中发现汽车出现了故障,此时车子的行驶公里数才15000公里,焦急之下的周先生第一时间把事情向汽车经销商进行了反映,并请人将车拖到该公司4S店检查,结论为发动机故障。
一个星期之后,4S店告诉周先生,汽车发动机已损坏无法修好,周先生遂要求商家更换发动机,但却被对方拒绝,且一直推诿不予解决,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拨打12315请求工商部门调解。
接到12315处理平台分流下来的案件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平桥执法大队立即与周先生取得联系,并派出执法人员到汽车销售公司调查,认为周先生反映属实,是汽车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近日,平桥执法大队作出调解意见,由商家免费为周先生更换一台同型号的原厂汽车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