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日,记者接到当地藏民群众集体举报,称青海海南州东湖共和县的一个光伏电站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情况。
27位举报人在电话中称,该项目由一个叫浙江鹏达的公司(由于藏民老乡不识汉字,这里只是音似。转包给当地一个包工头,由于材料衔接不上,延误工期,包工头拒绝支付工人工资,因此工人无奈联系记者,希望讨要工资。
据老乡介绍,他们负责的打桩环节,按规定应该打1米6的混凝土桩,但为了降低“成本”,只打了不到80公分,其余全部是土。举报人还说,该项目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非常严重,但他们只负责打桩一个环节,因此其它环节的细节并不是特别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人称他们对偷工减料的行为提出过质疑,但相关技术人员称没有问题。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笔者专门查了该项目的具体信息。该项目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承建,5月24日该集团发布消息,向安装单位移交5个子阵工作面,并顺利通过交接。(请注意“顺利”这个字眼。为何这种项目都能顺利交接?)
该项目3月25日动工,5月底完成支架基础70512个,房建主体55座,封顶24座,完成总工程量的78%,为共和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忠第一个向安装单位交面的施工单位。
根据该公司公布的消息,6月6日全部支架基础施工完毕,7月5日整体竣工。所以到目前应该已经完成全部的打桩工作。
笔者从业内资深人士的口中得知,“接盘侠”也就是电站业主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黄河水电”)。而该公司刚刚在6月17日在西宁组织召开了该电站水光互补协调运行专题研究第三次会议。公司领导谢小平、张军、杨存龙等人出息,相关专家、设计院和水电站相关设备厂家都参加会议。会议讨论并确定了互补协调控制实施方案,以确保电站顺利并网,实现水电、光伏互补发电运行。对此,笔者也想问一句,这样的光伏电站是用来互补的还是拖后腿的?现在爆出这么严重的偷工减料事件,不啻于一个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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