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特”来袭,许多车辆涉水行驶导致不同程度受损,还有一些车辆不幸被淹,导致车辆发动机损坏,无法使用。此时,车主需更换原型号发动机,并将更换下来的发动机送至所在地回收部门回收。车管所昨天提醒需更换发动机的车主:应当在更换发动机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否则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至200元。
变更发动机流程如下: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企业的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代办人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新发动机的来历证明和旧发动机回收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开车前往机动车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国产机动车到辖区车管所办理,进口机动车统一到温州市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