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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依照《电信条例》对移动智能终端实施进网许可管理
发布时间:2013-10-30 10:26:35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肖春泉,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介绍2013年前三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最近,有媒体曝出新手机出厂前就被预装了数十款软件,用户没有办法卸载,而且手机在使用过程中消耗了流量。有人分析认为,新出厂的手机预装的软件背后存在利益黑幕,所以想问您,工业和信息化部如何监管这种违法行为,消费者的手机安全又该怎么样得到保障?

  我们也注意到最近媒体有报道,比如说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对智能终端安装了预置的应用软件产生的隐患进行报道,涉及到一些预置软件存在消耗用户流量、恶意扣费、隐私窃取等问题,我们对此也很重视。

  我部认为,鼓励智能终端产品的创新发展必须兴利除弊。在智能终端中预置应用软件,一方面可以降低用户使用新应用的门槛,有更好的业务应用体验,加快新兴应用向用户推广的速度,有利于繁荣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重视,目前确实存在一些不法企业通过手机预置软件谋取非法利益,也有地下的利益链,存在恶意的扣费、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加强惩治。

  手机软件预置涉及到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我部依照《电信条例》,对移动智能终端实施进网许可管理,在以下三个环节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颁布行业标准,加大检测力度。今年4月份,我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重点对申请进网许可的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了要求,同时颁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两个行业标准。上述通知和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二是加大抽查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我部将依据职责分工,按照《电信设备证后监督管理办法》,对获得进网许可证的智能终端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查抽测终端产品与获证产品的一致性,敦促企业严格遵守已经颁布的两个行业标准和其他相关的标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公示预装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近期我部将要求生产厂家将申请进网的智能终端中预装的应用软件相关信息通过说明书或者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用户可以将购买到的智能终端的预置应用软件信息与公示的信息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可以随时举报,我部将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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