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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电解铝企业将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发布时间:2013-12-24 14:02:16  来源:证券时报 

  电解铝企业“优胜劣汰”加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铝液电解交流电耗越高,电价就逐级提高。

  发改委和工信部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根据电解铝企业上年用电实际水平,分档确定电价。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执行正常的电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规范电解铝企业与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行为。铝液电解交流电耗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或未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不得与电力企业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不高于每吨13350千瓦时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为制止一些地方擅自提供优惠电价保护高耗能企业或落后产能,《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降低对电解铝企业的用电价格,已实行电价优惠的应立即纠正。同时,要严格执行对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收取政府性基金、附加和系统备用费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减免。

  《通知》最后指出,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整需要,适时在其他行业推广阶梯电价,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有色网的研究人士认为,总体而言,该《通知》将更有利于促使部分高成本、能耗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2013年国内已经有超过120万吨/年的电解铝产能实施减产,预计明年在铝价整体不乐观的情况下,铝企减产力度仍将持续。而此次再次重申不得对电解铝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显现了政府的决心,有利于市场对已有电解铝产能的自动调节,一些高成本,竞争力较差的电解铝企业将陆续退出市场,优化产能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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