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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国四标准下月起执行 对已买车市民影响不大
发布时间:2013-06-14 10:52:32  来源:中国宁波网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俗称的“国四标准”。到时候,所有在我市新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规定;而单一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则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什么是国四标准?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国四标准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更严格,在满足国三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到50%的排放才能达标,等效于欧洲的“欧Ⅳ标准”。

  全面执行国四标准后,按照《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7月1日起,达不到国四标准的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或者达不到国五标准的单一气体燃料车都不能在宁波销售。

  据了解,柴油车是指货车或大中型客车,以及部分普通轿车。单一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是指只用天然气或者液化气的车,这部分车宁波很少。重型汽油车一般为大型客车。

  从去年2月1日起,宁波市场已经禁售国三及以下标准的轻型汽油车。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则全面执行机动车国四标准。如果7月1日后,市民仍在购买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环保部门则不会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也不会办理注册登记。

  那些已经在7月1日前买了国三柴油车的车主,能顺利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7月1日前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才能通过审核。

  也有不少市民担心,车辆排放标准不断升级,早前购买的国Ⅲ车、国Ⅱ车,甚至国Ⅰ车,还能通过年检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机动车年检排气检测时,采用的标准为每辆车购买时国家执行的排放标准,只要正常使用、正常保养,使车辆废气排放达到车辆购买时的国家排放标准,都能通过排气检测,所以国四标准的执行,对这部分车主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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