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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细则明确
发布时间:2013-08-06 10:25:4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具体细则外,亦简化其他光伏电站、大型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程序,以加快资金拨付。新规定已从7月24日开始执行。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曾要求财政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包括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发现价格和补贴标准,并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等。

  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具体办法,包括规定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按照程序完成备案、项目建成投产且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等条件,补贴资金将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其中,已享受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等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而在补贴标准和补贴电量方面,财政部此次并没有给出具体规定,仅表示补贴标准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未来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根据此前发改委3月征求意见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补贴标准为0.35元/千瓦时,而记者了解到,正式规定出来后补贴标准或将较此进一步提高。

  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此外,此次光伏电站和大型风力发电等补贴资金管理也进行了改进。财政部表示,为加快资金拨付,对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有关程序也将进行简化。

  其中,新的改进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今后补贴资金不再通过省级财政部门拨付,改为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电网企业要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及时全额办理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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