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数据网
您现在的位置: >>中机产业数据网 >> 政策法规 >> 最新 >> 正文
环保部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
发布时间:2013-02-06 13:25:29  来源:环保部网站 

  环保部网站4日消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

  统计办法中指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制度包括年报和季报。统计调查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地、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并对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经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至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监测办法中指出,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结合行业特点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需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记录,建立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处理处置量、排放量等台账。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文章
您可能对以下信息内容感兴趣
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写字楼13层(100037)
邮编:100045
Email:cmci2008@163.com

400电话

网站简介 /本网动态/产品与服务/诚聘英才/广告服务/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0-2012中机产业数据网版权所有 中机院机电市场研究所主办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4层(100044)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写字楼13层(100037)
咨询电话:400-008-5078(免长话费) Email:cmci2008@163.com
京ICP备0800838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