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数据网
您现在的位置: >>中机产业数据网 >> 政策法规 >> 最新 >> 轨道交通 >>正文
上海拟推《轨道交通试运营标准》
发布时间:2013-11-05 09:21:07  来源:东方网 

  上海市交港局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标准》,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公开征集社会意见。根据要求,地铁新线路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初期90天内行车间隔不大于15分钟;直线站台屏蔽门与车体间隙不大于13厘米;最后20日应达到正点率≥98%。

  在这份地方标准中,提到了站台与车厢的间隙问题,明确规定直线车站站台屏蔽门与车体处的间隙不应大于13厘米,曲线车站站台屏蔽门与车体间隙应符合限界加宽要求,屏蔽门体与车辆之间应装设防夹安全检测设施。

  记者注意到,这份征求意见稿加上附录共有77页,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加黑、加粗处理。比如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新线试运营最后20日需满足下列条件: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8%,5分钟以上延误发生率不大于0.4次/万列公里,屏蔽门故障率不超过1次/5万次等。同时规定,新线空车试运行不应少于3个月,开通后最初的90天内,发车间隔不大于15分钟、市区线路高峰时段不大于10分钟、每日运营服务时间不宜少于12小时等。

  据了解,这份《标准》是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3年上半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主编、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的。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文章
您可能对以下信息内容感兴趣
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写字楼13层(100037)
邮编:100045
Email:cmci2008@163.com

400电话

网站简介 /本网动态/产品与服务/诚聘英才/广告服务/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0-2012中机产业数据网版权所有 中机院机电市场研究所主办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4层(100044)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55号紫玉写字楼13层(100037)
咨询电话:400-008-5078(免长话费) Email:cmci2008@163.com
京ICP备0800838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