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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意见》出台 光伏产业现曙光
发布时间:2013-08-02 10:04:39  来源:百方网 

  等了半年,靴子终于落地了。

  7月15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出炉。

  不同于此前的鼓励措施、指导原则等,此次出台意见之专业、详尽,政策之可操作性令业内惊讶。

  “从半年多内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讨光伏产业发展,到产业规划目标的多次调整,再到此次出台意见之详尽完备,足见国家对光伏产业的重视。”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很少有哪个产业能获此殊荣。
“重视程度高、专业理解深、工作要点细。”晶科能源全球品牌总监钱晶为记者总结了 《意见》的三大亮点:上调装机目标、规范高效产能定义和完善支持政策。

  敲定35兆瓦目标

  《意见》提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

  这一目标要大大高于此前 《太阳能发电发展 “十二五”规划》中2015年2000万千瓦的目标,其增幅高达75%。

  对于我国深陷产能过剩泥沼的光伏产业来说,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大幅启动可谓弥足珍贵。

  但这并不出乎孟宪淦的预料。早在去年底他便预测, “十二五”期间我国光伏发电规模有可能从21吉瓦上调到30~40吉瓦。

  “希望光伏市场无限大是不可能的,装机目标的定调必须要跟国家的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毕竟光伏产业的发展还需要补贴。”他强调说。

  即便如此,这一装机目标还是几经调整:从20吉瓦调整到40吉瓦,后来又调回到20吉瓦,再到此次明确35吉瓦, “这是非常少有的,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光伏产业的重视。”孟宪淦告诉记者。

  而2013~2015年年均新增的 “10吉瓦”,相当于2012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的一半左右, “有这样的一个市场保障,企业心里应该是有底了。”孟宪淦表示, “基本上,我国的光伏产业有出路了。”

  《意见》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市场的开拓方向,首先是国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其次是光伏电站,最后是国际市场。 “欧美的 ‘双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光伏产业要健康发展,必须要改变产品过度依赖国外、国内应用市场开发不足的现状。”孟宪淦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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