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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助力津产电动自行车电池通用化
发布时间:2013-07-29  来源:百方网 

  常骑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一直有一个困扰,那就是各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并不通用,当自行车需要更换电池时,必须到同品牌维修店进行更换,这为消费者带来了不便。记者近日在天津市质监了解到,目前电池标准助天津产电动自行车电池实现了通用第一步。

  据悉,《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和充电器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天津地方标准已正式公布并实施。该《条件》为津产各品牌电动自行车电池的互通互用提供了标准依据。记者了解到,《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及充放电接口做了详细规定,在A~Q规格中,除Q规格为“按制造商规定”生产外,A~F规格的电池充电接口全部规定为“品字形(三孔式)”,放电接口全部规定为“品字形(三针式)”。此外,标准还对每种规格的电池尺寸、滑道尺寸、放置位置进行了明确说明,并给出了详尽的图示。

  记者从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天津已成为我国最大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2005年~2008年津产电动自行车已占全国电动自行车总产量的30%,2009年提升为40%,2010年进一步提升为45%,2011年津产电动自行车总量为1434万辆,占全国电动自行车总产量的46.3%。记者同时还了解到,目前各品牌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充放电接口千差万别,在5款品牌电动自行车电池接口中记者分别看到了“两头”、“上圆下方品字形”、“圆头品字形”等接口,由于电池接口不同,其对应的充电器输出接口也不尽相同。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不统一主要还是受利润影响,消费者使用某一品牌电动自行车,就必须购买此品牌的电池及充电器,如果发生电池或充电器丢失、损毁同样也要继续购置此品牌配件,这样各个品牌就可稳稳赚取配件利润。天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电池组和充电器不统一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不少消费者在跨品牌更换电动车时,都会将前一品牌的充电器、电池扔掉。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易产生环境问题。而《条件》将对天津产各品牌电动车电池组和充电器互通互用提供标准依据。此外,该标准还针对国内的电动自行车行业门槛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对电池组循环寿命、安全性等技术指标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天津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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