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拥有量的激增,汽车消费领域的侵权行为也日益严重。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全省各级消保委接到汽车方面的消费投诉共1778件。
从投诉比例上看,汽车消费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是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重点。发动机异响、动力不足或变速箱离合不充分、存在顿挫感以及与此相关的发动机爆震敲缸、变速箱漏油等问题投诉居高不下。此外,汽车质量方面的投诉还有包括轮胎、车内空气、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不能打开等多方面。
除了汽车质量问题外,售后的维修费用似乎永远是雾里看花。此次,省消保委就工时费是否清楚明示、计价是否准确规范、消费者对工时费的了解程度等暗访调查了41家汽车品牌4S店。在调查中,只有34.2%的4S店对外公布工时单价,而其余的4S店公布是各项目的工时费总价格,对于工时费计算方法更是从不提及。
所谓工时费,应当是技术工人因为检修汽车所耗费的工作时间而产生的劳动服务费用。考虑到车辆品牌、工人素质、服务质量等因素,其上下浮动值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范围。比如更换一辆吉利车的火花塞与一辆奔驰车火花塞,无外乎拧下旧的,换上新的,本质上不存在很大差别。但现实中不同档次的品牌最高的价差达10多倍,同一个档次的车型间,品牌不同,价格也相距甚远,有的价差高达3~5倍。类似的工时费价差,在换机油、配钥匙、松紧螺丝、添加防冻液、线路检查等21个不存在技术差别的项目中都普遍存在。
调查发现,工时费定价由汽车厂家或4S店各自制定;有的是参照外资品牌在国外的定价标准直接搬用过来;有的则是4S店自行估计一下定下来。而在被调查的41家4S店中没有一家拿得出工时费的定价标准和计算依据。
此外,在汽车维修服务当中,部分4S店还存在着配件价格虚高、小故障大更换、维修前不告知维修方案先斩后奏等问题。
对此,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提醒广大消费者:“平时多看、多问,主动掌握一定的汽车养护知识,能直接有效地避免不良商家误导。一旦在消费过程中如遇企业有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提出,积极举报。而相关部门对于工时费标准也应尽快出台规范。”
叶元春还特别强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维修单据》将作为消费者要求销售者退换车的重要依据。届时,消费者可以不经鉴定,直接根据维修单据载明的维修次数和天数,来判断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退换车。因此,在修理时,消费者要主动索取修理单据,同时还应当认真查验修理单据载明的内容,是否与国家汽车三包规定的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