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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频繁 甘肃省兰州市亟待建立农业灾害补偿体系
发布时间:2012-08-2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近几年自然灾害频发,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常常受到洪灾、雹灾、病虫害等的潜在威胁,加之农民抗灾、自救能力相对较弱,往往遭受严重损失。在此背景下,健全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建立有保障的农业灾害补偿体系就显得紧迫而现实。
 

  近日,记者就此专门走访了兰州市部分县区,倾听了各界对于兰州市建立农业灾害补偿体系的认识和看法。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兰州市有关部门已注意到了农业灾害的影响,开始着手研究有关的政策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并尝试在种、养殖业方面推出个别灾害防治险种防范风险。
 

  政策性保险助推养殖业发展
 

  由于很多自然灾害或疫病并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抵御,因此对“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而言,不同程度的潜在风险长期存在。有没有一种方式来摊薄风险,把农民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有,这就是农业保险。
 

  河口乡兴蓉养殖合作社的张才锋告诉记者,他的养殖场每年都有能繁母猪死亡的情况,但由于他为能繁母猪购买了保险,所以整体损失却不是很大。据张才锋介绍,他的养殖场在当地有一定的规模,生猪固定存栏数量近600头,其中能繁母猪有一、二十头。自2007年以来,他每年都会花1000多元为能繁母猪买保险。一旦能繁母猪因病死亡,即可得到保险机构的赔付。
 

  作为养殖保险的受益者,张才锋说:“为能繁母猪买保险其实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养殖风险。我给每头能繁母猪交的保险金是12元,可实际上,市、区政府还要给每头猪补贴30元的配套保费。一旦能繁母猪死亡,保险机构就会按照每头10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
 

  张才锋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就目前的市场行情来说,每头能繁母猪的价格在5000元以上,就算生一窝猪仔,每头猪仔的价值也在300元-500元左右。即使能繁母猪因病死亡,还有1000元的保险费,可以说是‘花小钱,买保险,降风险’。”
 

  张世福是西固区河口乡的奶牛养殖户。日前记者在他家看到,他家20多头奶牛正在悠然地吃青草,两排砖瓦房看上去很是气派。张世福的老伴说起了这些年的养牛经历。她说:“我家有7口人,已将近30年的养牛历史了。现在几乎对于可以参保的奶牛都进行了保险。目前已为家里的10头奶牛买了保险,每天产奶500斤左右,收入也还不错。”她颇有感触地说:“现在的政策好,市场也还不错,我们养牛也很有精神头啊。前些年花了8万多元盖了5间新瓦房,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了……”
 

  记者从市农委畜牧处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兰州市的农业保险在养殖业中仅限于能繁母猪和奶牛两项。其中,能繁母猪的保额是每头1000元,保费是每头60元,农户每头交12元,其余80%的保费由各级政府配套支付。奶牛的保额是每头3000元,保费是每头180元,养殖户每头交36元,其余的也由各级政府负担。据河口乡畜牧站张益才副站长介绍,目前河口乡共有237头奶牛(不包括凯悦公司),其中有130多头参加了保险(牛犊不参保)。全乡有263头能繁母猪参加了保险。政府养殖业保险政策的推出,极大地促进和调动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促进了全乡养殖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无利可图商业保险不愿涉足
 

  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精耕细作的农民而言,建立农业灾害补偿和保障体系应当是降低生产风险的最直接的手段,也是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因此,他们急切盼望。然而,现实的情况却不免令人遗憾,除发生重大灾情时的“救灾式”赈济外,兰州市地方性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保障机制至今尚未出台,而本应作为行政手段之外有力补充的商业农业险亦是“可望而不可求”。
 

  定远镇歇家嘴村的蒋胜告诉记者,“作为农民,我最关心的是农业保险的品种、保费、信用和保险金额。可人家保险公司关心的是利益最大化。估计开设农业保险无利可图吧,要不怎么没人愿意干呢。就像我们榆中这样的地区来说,旱情几乎年年有,但什么情况下能算是旱灾?怎么界定灾情,该由谁说了算?另外,我们这儿家家户户种蔬菜,对蔬菜病虫害的程度怎么认定,赔付标准又该如何确定等等?这些现实问题解决不了,农业保险就落不了地。”蒋胜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就眼下来说,种一亩菜菜子得200元,肥料(包括农家肥和化肥)至少也得800元,水电费300元,农药少说也有100元,加上130元的地膜塑料等农资费用,合计每亩地不算人工的投入成本在1500元左右。在菜价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亩产也达4000元。可如果赶上1995年,菜花价格0.02元\斤的话,我们还怎么保险呀?那年我们的菜花赶上了软腐病,整个菜花都给‘烧’了,我们损失惨重,可保险公司没有推出相关险种啊。我们最希望政府为此设立像粮食一样的蔬菜最低保护价,以有效降低蔬菜的种植风险。”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家保监会尚未批准农业保险项目,农保业务缺乏相应的市场准入标准和统一的行业发展规范,导致保险行业对农业险这一块业务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业务开展得少。与此同时,业内对农业保险也有另一种共识,农业保险虽说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但是保险本身之所以叫保险,是建立在经营风险基础上的。对保险企业而言,农业分散经营、点多面广、规模小、收益低的现状和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特点,因此,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涉足此项业务。
 

  农作物保险需求大推广遇阻力
 

  榆中定远镇是兰州市著名的高原夏菜基地,这里的农民几乎家家种植菜花等蔬菜,靠外出打工挣钱的人微乎其微。蒋旭仓家有5口人,4亩地全部种菜(其中1.2亩盖了日光温室)。他说:“现在,我们这里的人种菜可都是‘行家’,几乎每家都从种菜中尝到了‘甜头’,我们都是自己育苗,在温室里至少要种植两茬菜,以赶‘行情’增加收入。”
 

  “我们种菜的农户,行市涨跌都不怕,最怕的就是遇上冰冻、冰雹、病虫害等等。一旦赶上这样的年景,对我们来说,那是‘灭顶之灾’了。2007年我们的菜遭到了冰雹的袭击,我家的菜花才卖了5000元。2008年,大风把我家的温室大棚一带而过,损失惨重。我们想尽办法采取取暖保墒措施,1亩黄瓜才卖了5700元。有的乡亲1亩黄瓜卖了还不到2000元,也有的人家当年干脆绝收,全亏本的。如果要是有种菜保险的话,我们的损失就不会这么大了。如果保险公司推出对于旱灾、雹灾和病虫害等应对自然灾害险种的话,就解了我们农民的后顾之忧了,我想我们大伙肯定会踊跃购买。”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嘴村的蒋旭仓这样对记者说。
 

  日前,全市秋季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现场会举行,兰州市千余亩马铃薯当前正面临有着“天敌”之称的晚疫病侵袭。尽管农业部门深入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地开展防控,但疫情威胁仍没能彻底解除,种植风险依旧存在。
 

  据定远镇农业中心副主任魏治鹏介绍,目前该镇对于种植玉米推出了保险业务,但就玉米本身来说,干旱对其生长的影响相对于洪灾和雹灾来说要小一些。尽管每亩玉米的保费只有3元,可由于保险机构所设定的每亩玉米的保额为250元,这对于山区农民来说,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加上广大农民普遍存在“种一年,吃两年”的心理,所以这项保险的推广还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建立农业保险机制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兰州市的高原夏菜享誉全国,成了业界赫赫有名的品牌蔬菜。然而,面对冰冻、冰雹、旱灾和病虫害被农民称之为无法预测的“四大”自然灾害,农民依然显得办法不多。市农委主任韦青祥说:“当前,政府在面对自然灾害,以及农产品滞销等方面对于生产者的保护性措施尚显乏力。因为就农业部门来说,目前对于生产者的帮扶措施也仅限于技术指导,而对于自然灾害的应对也仅限于‘救灾式’的,同生产者所期望的尚有不小的差距。实际这也是制约兰州农业产业发展的因素之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可以说是当务之急。”
 

  今年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已公开征求保监会上报的《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这意味着业界期盼已久的农业保险立法有了眉目。该条例所称的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
 

  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更多是由于农业风险本身的特殊性所致。农业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农业风险的系统性使其具有广泛的伴生性、农业风险的区域性和季节性明显等,这些特殊性导致了农业风险的弱可保性。这就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必然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保险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为此,该《条例》规定了国家支持发展农业保险事业。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据悉,正式的《农业保险条例》有望不久出台。
 

  应创造环境建立多方共担机制
 

  一业内人士认为,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其核心内涵在于“政府支持”,这在当前主要体现为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以及农业保险业务享受的部分税收优惠,将来有可能进一步拓展为政府提供管理费用补贴、再保险补贴、巨灾风险管理的支持、更加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农业保险发展相关基础条件与设施的投资等。因此,政策性保险绝不意味着成立专门的国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进行专属性的垄断经营。另一方面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是福利,其重要特征在于“自我财务平衡”,即农业保险应该是在可靠的精算基础上开展和运行的,力求做到赔偿额与保费收入(包括政府补贴)的平衡。而且,要以可靠而有效的方式来管理农业保险计划,使计划的实施始终与计划的目标保持一致。这就意味着,政策性保险并不要求财政兜底。
 

  这位业内人士还说,政策性保险不等于强制投保,可以采取一些利益诱导机制,但不能实行简单的强制性原则。就目前来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参保农户的规模已经相当可观,基本上不存在通过强制提升风险分散规模的问题,显然农业保险不具有强制的合法性,更不能将政策性保险等同于强制投保。
 

  这位业内人士最后说,农业保险不仅能够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且可以支持“三农”事业发展。政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致力于为农业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强资金和行业监管,不宜主导包办。同时,要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农户、保险公司与政府之间的联动效应,加强产品设计创新。在此基础上,通过保险、再保险等市场机制分散风险,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减轻政府救灾支出压力,提高防范和分散大灾风险的效率,通过在不同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形成农户、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政府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共担机制。只有这样,作为能够补偿农业灾害的农业保险,才可能给予农民更多优惠,让那些遭遇了自然灾害的农民不再因为天灾而陷入困境。  

关键词: 灾害 频繁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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