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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小型船舶禁疏难题何解
发布时间:2013-07-12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到7月10日,东海、黄海、渤海等海域的全面禁渔期已过一个半月。近期,记者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多家海滨饭店看到,新鲜的鲳鱼等海产品却没有断货的迹象。

  据店员介绍,每天清晨,当地的渔民都会将夜间拖网捕捞上岸的海鲜卖到店里,而这些渔民所使用的作业工具主要是自家的小型船舶和“三无”船舶。根据记者的调查,这一情况在沿海地区还比较普遍,不少水产市场仍有源源不断的非冷冻海鲜供应。

  “禁渔期非法捕捞现象的确存在,这些违法捕捞活动都是依靠小型船舶进行的,要遏制违法捕捞关键就是要解决小型船舶管理的 老大难 问题。”路桥区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杨肖龙说。

  小型船舶管理成“老大难”问题

  按照政策规定,小型船舶是指船长小于5米的交通运输船舶和船长小于12米从事渔业、养殖、农副业活动的船舶。广义的小型船舶也包括了“三无”船舶,即违法建造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根据记者的调查,在管理上,执法部门不易掌握小型船舶的动向是造成小型船舶难以管理的主要原因。而在使用上,小型船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受到了传统渔船民的欢迎,却也存在着极大的隐患,更是造成海上违法捕捞的泛滥源头。

  金清镇新闸是台州路桥区与温岭市两个渔业大市的出海“要道”,记者观察到,有近300艘渔船整齐有序地停靠在新闸河道两岸,这些渔船都长达数十米,其中的捕捞船上已看不见船员的人影。

  “新闸开闸时,这些船舶会在指挥员的引导下有序地进出港。而禁渔期间,捕捞船就只能停靠在港内避风,不能出海作业。”新闸港航管理局副局长沈涛说道。

  但是,小型船舶和“三无船舶”却并不受管理的约束。据沈涛介绍,小型船舶具有造价维护成本低、出海便捷等优势,停靠不受水位的限制,避风也不一定需要进港。

  记者在金清镇5个海岛村了解到,由于小型船舶的上述优势,当地的渔船民家中一般都会建造一艘这种船舶出海作业,平时就停靠在岛边、岸边。

  浙路00077号渔船是一艘小型船舶。据船主吴春才讲述,他们一家在附近的大陈岛海域承包了一片海区从事养殖作业,平日生计就依靠这艘船舶,如果换成大型船舶,生产的成本太高,根本就无法承受。

  吴春才告诉记者,虽然小型船舶出海便捷,但是,作为与大海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船民,他也很清楚小船出海的危险性。

  根据边防部门的统计,过去当地的近海海难事故中,小型船舶占了80%以上。目前,该区持有出海船舶户口簿的大型船舶有256艘,而登记在册的小型船舶就有240余艘,两者比例接近1:1。如果加上“三无”船舶,那么小型船舶的数量,大致在300多艘。

  “这些船舶普遍存在抗风性弱、易颠覆等弊病,而且长期得不到很好的保养,出海的安全性无法保障。而且,有的长期夜间违法违规出海作业,导致渔业执法部门无法掌握,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破坏很大。”杨肖龙说。

  小型船舶禁与疏的“选择题”

  可以说,小型船舶的管理问题无法解决,违法捕捞的乱象就无法根治,这两个问题是相辅相成的。据了解,浙江省沿海地方政府过去对于小型船舶出海作业主要是以禁为主,但是,从今年起,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

  今年年初,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对小型船舶的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条例”中指出,小型船舶应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船名、船号。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对小型船舶加强日常治安管理。海洋与渔业、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作配合做好小型船舶的管理工作。

  路桥区海洋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张阿彬也告诉记者:“按照浙江省政府的文件,如果小型船舶作为生计渔船,是允许出海捕捞的。但是,只能由当地渔民从事捕捞作业,不能雇佣船员。”

  路桥区95%以上的渔船都在金清镇,该镇主管渔业的副镇长王慧志说:“按照新颁布的条例和文件表明,小型船舶的管理已经划归镇政府统筹。由边防部门负责日常信息整合,将小型船舶资料提交政府,再由政府组织渔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检,达到安全系数后,对小型船舶进行编号,最后边防部门开展日常治安检查管理。”

  杨肖龙告诉记者:“新条例将小型船舶的日常治安管理划分给边防部门,也就是说赋予了边防 靠前 执法的履职要求,边防要做好小型船舶的 贴身保姆 。”

  为此,该大队联合路桥的渔业服务公司,通过与渔业公司共同培养海上宣传教育员、海上治安调解员、海上安全检查员等渔船民党员队伍,通过上船执法、“靠前”执法的形式,解决小型船舶在洋作业时无法及时监管的现实问题。

  据了解,这些治安管理队伍本身就是出海的“船老大”或党员,按照海区进行编组,及时向边防等渔业主管部门提供“三无”船舶等违法作业船舶的线索,净化海上渔业生产环境。

  而且,一旦发生海上警情,同组的管理队伍可及时赶赴第一线,做前期处置。

  杨肖龙介绍,之所以要帮助小型船舶安全的出海,主要还是从渔船民的生计问题出发。“如果只考虑安全生产和渔业资源,那么禁止小型船舶将会达到更好的效果,但是,全面禁止小型船舶就意味着砸了老百姓的 饭碗 ”。

  按照金清镇的相关要求,合法建造的小型船舶在达到安全系数后可以出海。“但是,未经审批违法建造的 三无 船舶,还是坚持严打的政策。”王慧志对记者说。

  据悉,当前台州市各地已经陆续对“三无”船舶开展集中拆解行动。早在今年4月,温岭石塘就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拆解行动,共拆解“三无”船舶30余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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