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DBXK1204 | ||
所属行业: 计算机及配件 | ||
地 区:山东省 | ||
招标机构: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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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法庭项目所需小型机购置采购项目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法庭项目所需小型机购置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黄岛区 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法庭项目所需小型机购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QDBXK1204 二、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法庭项目所需小型机购置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服务器、数据库软件等。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提供产品原厂商或全国总代理(在山东省有注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供应商若提供的授权书是全国总代理的,提供全国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全国总代理的公章,同时提供全国总代理的证书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全国总代理的公章 。若同时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厂家、全国总代理授权,以厂家授权为准;若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有两家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以授权书写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字样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如授权书均写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字样,则以取得授权书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如授权书均写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字样且出具时间相同,则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开标时提供 授权书原件) 。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资格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 从 六、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 请于 十、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地址: 青岛市北区山东路111号1号楼2单元901室 联系电话(传真):0532-80829149 联系人:姜福美 E-mail :qdbiaoxin@126.com 账 户: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账 号:3820018800003021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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