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国内连续发生多起散步虚假炸弹信息、阻碍民航飞机正常飞行的恶性事件。这种被媒体和公众称为“诈弹”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了民航飞行秩序,威胁了民航飞行安全,使多家航空公司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造成了民众的不安,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公安部随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于编造虚假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从重从严打击此类行为。社会舆论也纷纷呼吁,加大对“诈弹”威胁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然而,人们不禁要问,在科技高度发达和安检措施异常严格的今天,极少数人散布的虚假信息,何以让航空公司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保证安全始终是民航的第一宗旨,“宁信其有”体现了民航对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
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和社交网络的广泛使用,当今社会各种信息泛滥,不少信息让人雾里看花,难辨真假。散布虚假恐怖信息者,有的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心理扭曲、精神失常,有的则是为了宣泄个人情绪,或达到个人目的。这些人中的部分人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发布虚假信息、危害公众利益是违法的,有的人甚至只想通过此种方式来“恶搞”一下。他们并不知道,不论是有目的的威胁信息,还是随心“恶搞”都会让航空公司如临大敌,不得不做出返航、备降或清舱重新安检的决择。
“诈弹”虚假信息涉及到信息发布管理和航空器飞行管理两个方面。就航空器飞行管理方面而言,毫无疑问,底线是航空安全。对于民航来说,要使航空运输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有备无患,就能遇事不慌,牢牢掌握主动权。自信源于品质,源于对自身能力和外在因素的准确判断和把握。“诈弹”事件在国际航空业并不鲜见,理性看待、适度应对“诈弹”事件,考验的是民航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实现“持续安全”的能力,检验的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工作一丝不苟、敢于担当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只要我们深入研究分析“诈弹”威胁行为产生的模式和规律,依法严惩“诈弹”威胁行为,把各项安全措施做深、做细、做实,建立合理适度的应急处置和安全响应机制,就能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把“诈弹”给民航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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