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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成中阿合作新“赢点”
发布时间:2013-11-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全球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对清洁能源的渴求,以风能、太阳能等为主体的清洁能源发展已经成为能源产业发展的新方向。

  记者在宁夏银川召开的首届中阿博览会上获悉,阿拉伯国家拥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资源,具有发展新能源的良好条件,而我国具备太阳能光伏产业完整的产业链,以及成熟的技术、规模化生产和良好的成本控制,因此,双方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巨大的合作潜力。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国家能源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张国宝说,近年来,阿拉伯国家开始对新能源表现出浓厚兴趣,也着手布置了一些重要项目,如阿联酋已经建设了第一座核电站。“这是因为阿拉伯国家自身能源消耗迅速,出于对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他们也开始挖掘自身拥有的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这为中阿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创造了商机。”

  我国新能源企业进军阿拉伯国家前景可期。以风电为例,公开资料显示,在2011年年底,中东和北非地区的风电装机容量仅为99兆瓦和1024兆瓦,加起来不到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1%。保守估计,到2015年,中东地区的风电装机容量将是2011年的10倍,这将为中国风电企业带来巨大的投资前景。

  一些专家和商业人士认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应加强能源战略研究与对话,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国际能源交流长效合作机制,相互了解对方的政策、发展设想和前景。同时,为促进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推进双方在能源贸易进一步的发展。

  中节能绿洲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兴华认为,我国和阿拉伯国家可以在五个方面展开合作:一是结合沙漠治理和草场修复进行大规模的地面电站开发;二是光伏电站与建筑结合,实现分布式的能源供给;三是光伏电站与现代农业设施结合,起到光伏和农业双重发展的效果;四是光热利用与海水淡化相结合,为缺水的阿拉伯国家提供持续的淡水供应;五是在人群分散居住的区域,发展独立离网或小型微网的供电系统,以解决他们的电力需求。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说,我国应尽快与阿拉伯国家建立在能源战略和能源政策层次上的交流机制,中阿双方应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领域加快互相开放市场步伐。阿拉伯国家纷纷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或其他贷款发展太阳能,并引进了一些技术,而在这方面,我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我国企业对于在阿拉伯国家投资还心存隐忧,担心是不是有保障。

  中东可再利用能源和能源效率中心的一位董事说:“阿拉伯国家面临不少挑战,如一些国家对发展和使用新能源补贴不足,形成了很大制约。目前,卡塔尔等国家有意愿投入更多的公共资金发展新能源技术和项目。我们也希望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不断提升水平。”

  还有一些专家建议,我国应该圈定一些合作的重点领域,为双方的企业、民间投资创造一个广阔的投资前景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进行一些研发合作,充分挖掘阿拉伯国家市场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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