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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制定条例回收废弃节能灯管
发布时间:2013-08-12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一只小小的节能灯管竟含有铅、汞、镉等六种有害元素,如何回收利用成为一大难题。近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废旧节能灯、电池等含有害金属的废弃物处理制定专门条例。

  4年前,国家启动“绿色照明”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如今,武汉第一批节能灯管进入集中报废期,然而目前节能灯管的回收体系尚未建立,对环境的污染还未被公众所了解,导致废旧节能灯管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丢弃,对环境的污染隐患与日俱增。

  节能灯管的污染究竟有多大?据环保专家透露,一只普通节能灯的含汞量,渗入地下后可能会对180吨水造成污染。

  为此,《办法》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节能灯管处理企业在商场、超市等设置废旧电池、节能灯管回收网点,通过以旧换新等方法对废旧电池、节能灯管进行回收和再利用,并要求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建立节能灯管统计核查制度,对其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据了解,目前,格林美公司已在武汉市引进瑞典MRT废灯管处理系统,对废旧节能灯管的玻璃、荧光粉、金属等资源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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